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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任教咨询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人): 先生/女士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人):山东乔纳森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帐 号:3801 01506 45809 1001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100400005034 电 话:0531 8252 8666 传 真:0531 8252 8518 电子信箱: abroad4you@188.coom
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海外任教咨询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有权获取海外任教学校的准确信息,包括待遇、要求、工作及生活安排等。 二、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一切可能的协助,包括信息的传递、甲方文件资料的翻译/编辑、国内外手续的办理、签证、机票订购、到达目的地国的接机和生活安置等。 三、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包括各种学历、文凭、证书等,否则后果自负。 四、 甲方有义务提交海外任教学校要求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并按乙方规定,在本协议签署三日内向乙方缴纳定金 元(大写 元)。 五、 签证办妥前或后(根据国别不同要求确定),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交纳剩余服务费 元(大写 元)。 六、 甲方有义务保守本协议的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信息。 七、 甲方有义务保持个人良好的健康状况,包括递交申请时和赴任后,否则如不能通过海外学校所在地的体检,后果自负。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有权获取甲方海外任教所需的一切文件和资料。 二、 乙方有义务根据海外学校和乙方海外代表的工作步骤和申办进展公布海外学校的具体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和网站等。 三、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可能的协助,包括信息/资料的传递、甲方文件资料的翻译/编辑、国内外手续的办理、签证、机票订购、到达目的地国的接机和生活安置等。 四、 如因乙方(包括乙方和乙方代表的海外学校)原因,致使甲方难以成行,乙方有义务在终止服务的一周内退还甲方百分之九十的定金。。 五、 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甲方的部分或全部信息。 六、 收到甲方的剩余服务费 元(大写 元)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寄送甲方拟前往国家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签证、前往国政府的其他批复文件等。
其他 一、 申请期间,甲方如需联系乙方推荐的海外任教学校,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由此给海外任教学校带来的不便及其他后果恕由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无正当理由退出申请,定金不退。 三、 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政治、地震、火灾及其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时间: 地点:
乙方:山东乔纳森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签字: 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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