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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问答
1. 学校需要提前多长时间聘请外教? 一般提早3-5个月,提前做好计划,对于双方都有利。 2. 学校如何顺利聘请到教师? 学校提交的资料应尽可能的详细,以便我们更有效地介绍给外教。包括拟招聘外教所应具备的条件(学历、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证书、教学经验、在华教学经验、年龄、性别、国别、肤色等)、学校提供的待遇(月薪、国际旅费补贴、中国国内旅游补贴、医疗如公费医疗和/或医疗保险、住房和房内设施)、课程和课时安排、外教公寓图片、学校同外教间的合同等等。 3. 学校本身要具备什么条件? 学校须具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如学校不具备聘请外籍教师和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山东省内的学校可与我机构联系,由我机构协助办理聘请资格;同时,我机构可安排外教以代课方式为学校提供教学服务。 4. 应该支付多少薪资给教师? 薪资标准由学校自己掌握,但我们认为过低的薪资很难聘请到教师,尤其是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持有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证书的外籍语言教师和专业教师。 5. 学校应该提供什么福利? 学校通常应提供往返机票补贴、独立公寓、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
办理程序
1、外籍教师和外国文教专家《外国专家证》办理程序 山东省院校聘请外教,可填写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邀请外国现职副部级以下人员来华报批表”,直接到该机构领事部门办理签证邀请函电,到山东省外国专家局办理工作许可,将之寄给外教,外教据此到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工作(Z)签证。 其他省市区院校聘请外籍教师和外国文教专家,首先须撰写聘请申请报告。属年度计划内拟聘请的外国专家申请报告,通过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报省区市教育厅(教育局/教委)审批,省教育厅(教育局/教委)出具任务批件(批准通知书);属年度计划外拟聘请的外国专家申请报告,通过县、市外办报省区市外办审批,省区市外办出具任务批件(批复)。 外国文教专家到校后,学校出具到职证明,并持批准通知书或批复、外国专家本人护照、本人1寸照片两张(随行家属同),到各省区市外国专家局(部分省区市到省级外事部门)办理《外国专家证》。 受学校委托,我机构可代办山东省境内学校聘请外教的邀请函电、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及相关事务。 2、什么是《外国专家证明书》 外国专家证明书,是对首次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在中国海关入境时享受的一种优待证明。海关工作人员对持有《外国专家证明书》的外国专家携带的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准予免税携带入境。 《外国专家证明书》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及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签发。 如果外国专家来华入关时需要办理申请自用物品免税的有关手续,应提前通知聘用外国专家单位为其办理《外国专家证明书》。外国专家入境时须向海关交验《外国专家证明书》正本。 3、什么是《外国专家证》及怎样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 《外国专家证》是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的专家身份证件和办理在华居留手续的必备证件。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需要外籍教师和外国专家聘用单位在外国专家来华后凭其所在业务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函;外国文教专家凭聘用合同、政府间协议、校际协议等,持外国专家职业签证或签证复印件和专家本人照片两张到所在省区市外国专家局或国家部委外事司(国际合作司)办理外国专家证,部分省市可到省区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该证。 《外国专家证》的一次签发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外国专家须在聘期每满一年时,到外国专家身份认定机关办理《外国专家证》延长手续;逾期未办的,《外国专家证》自行失效。外国专家在华期间聘用单位发生变更时,须向发证机关交回原证,并到新聘用单位所在地区发证机关申办新的《外国专家证》。 4、怎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持职业签证的外国专家应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服务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专家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时需凭护照及职业签证和《外国专家证》、卫生部制定的《外国人健康检查纪录》、聘请单位公函、相片2张(小2寸),填写《外国人居留证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国专家离开服务地,需在外临时住宿的,应按照规定,申报临时住宿登记。持F字签证的外国专家在中国境内住宿,应申请临时住宿登记。 5、聘请外教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聘请程序 我国国内各单位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必须具备经所在地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检查通过,并经国家外国专家管理局批准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 申办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程序如下: A 、由申请单位向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B 、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同公安、政府外事主管部门(有的省区市会有国家安全部门的参与)到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单位涉外管理制度; 2)为外教提供的生活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3)有没有专职管理队伍; 4)有没有安全组织等; C 、通过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后,向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省属院校直接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 D 、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定期会同省外办、省公安、省安全部门对当年度申报单位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 E 、国家外专局正式予以批复。申报单位正式获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资格。 各单位每年还要接受年检。
6、具聘请外专资格的单位方可自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聘请程序如下: A 、聘请单位自主与外籍求职人员谈定聘请条件,签订聘请合同,专文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管院校直接报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需为外教提供的条件一般为: 1)国家对外教的工资规定的最低标准为每月2200元/人,上不封顶; 2)一年合同期的提供往返国际旅费或规定最高限额(根据外教所在国一般定为8000至12000元),半年期的提供单程机票; 3)免费提供住房,一般要求:有单独卧室、起居室、卫生间及浴室,设彩电、冷暖空调、可上网电话、冰箱、洗衣机及必要的家具等; 4)另外给予一定的电话费、水电费补贴或全额承担; 5)每年给予2200元的旅游补贴; 6)一般按本单位中国职工的标准给予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 7)享受带薪假期; 8)到最近的国际机场接送; 9)教学时数一般在14-36学时/周左右; B .向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申请办理邀请信和工作许可,有的省区市规定工作许可须到省级外国专家局办理工作许可; C .寄邀请信及工作许可给外教; D.提醒外教申办签证前到当地医院进行体检,由医院签发“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E.外教持邀请信、工作许可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到我使领馆申办工作(Z)签证。外教不能出具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使领馆一般不会签发工作(Z)签证,但可能为其签发讲学/访问(F)签证或旅游(L)签证; F.外教确定来华日期,预订机票,通知聘请单位接机; G.外教到校。 另外,因许多聘请单位聘请时间紧急,有的省、市可以同意各单位让外教先申办旅行签证来华,入境后一个月内由聘请单位帮助外教到公安部门更改签证字头。 7、外教来单位后还需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外教到单位后的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办妥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否则将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罚; 2、未在本国办妥“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的外教,学校须安排外教到校一个月内到政府指定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书; 3、向省级外国专家局(部分省区市向省外办)申领外国专家证; 4、经所在地公安部门向具有签证颁发资格的公安部门申办外国人居留证。至此,外教到职前的一应手续即告完备,可安心在学校任教。 8、卫生健康检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除领航员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来自国外的船舶、航空器因故停泊、降落在中国境内非口岸地点的时候,除紧急情况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船舶、航空器,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1)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 (2)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 当事人对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给予的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执行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反本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境手续
1、我国签证的格式与种类: 目前,我国国家根据外国人来华的身份和所持的护照的种类,分别发给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四种。 我国签证的格式: 目前,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签证格式有以下几种: 1.我驻外使领馆处签发的签证。 2.我国内公安机关签发的签证。 3.特区旅游签证。 4.团体签证。 5.签证延期。 2、邀请外国人来华应办哪些手续? 首先应办好审批手续,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通知外国人办理进入我国的签证,并将邀请函电发给外国人所在国的驻外使领馆,作为该外国人办理签证的依据。 3、普通签证分几类?签发给哪些对象? 普通签证共分八类,根据外国人来华事由,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F、L、Z、X、C、J-1、J-2、G、D),标明外国人的来华目的和事由。 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华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六个月的外国人; 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外国人,其中九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以发给团体签证; Z字签证发给来华任职或就业的外国人及其随行家属,外教来华任教均申请该类签证; X字签证发给来华留学、进修、实习六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机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 J-1 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 J-2 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 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外国人。 D字签证发给来华定居的外国人。 中国的签证机关:在境外是中国驻外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签证办事处、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领事部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外国人入境或过境中国,应向中国的上述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4、哪些外国人可在口岸办理签证? 1、是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中国驻外机关办理签证的; 2、是必须持有普通护照的; 3、是有国内接待单位的邀请函电的。具体的有: 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交易会; 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正式签订经贸合同; 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参加合同验收; 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工程抢修; 应中方要求解决索赔问题; 应邀来华提供科技咨询; 应邀来华团组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人员; 看望危机病人或处理丧事; 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以及其他被邀请确实来不及在中国驻外机关申请签证,并持有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函电的外国人。 5、四种人员所持证件 (一)外国人、外籍华人: 1.其所在国为其颁发的护照; 2.外国人居留证(临时居留证应与护照同时使用); 3.外国人出入境证; 4.联合国护照; 5.海员证。 (二)华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4.外国政府发的国际旅行证,如回美证、印尼外国人(红色封面)、加拿大身份证,等等。 (三)港澳同胞: 1.港澳同胞回乡证(不能用香港身份证或回港证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 (四)台湾同胞: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 6、哪些外国人应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持有D、Z、X、J1字签证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国人临时居留证。上述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即为准许持证人在中国居留的期限。外国人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1年以上的人员。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不满1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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